靠电费赚差价成部分房东重要收入每千瓦时1.5元甚至更高
分享源:网摘文章 发布点:2023-09-22 11:43:02 围观数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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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这些房东所做的事情属于转供电行为,即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,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。转供电主体类型多样复杂,包括但不限于老旧小区、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物业公司、写字楼等经营者。由于历史原因,目前存在部分转供电现象。
那么,转供电主体投资了配电网设施,就可以随意对电费加价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规定,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”。这意味着,在政府制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外,没有售电资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定价,在电费中加收任何名义的服务类费用,赚取中间差价。
这种违规加价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影响了国家降低用能成本、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效果。近年来,政府一直致力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,从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中挖掘潜力。但由于转供电环节存在截留电价、违规加价等行为,致使国家降电价的政策红利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。
针对这一问题,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规范清理。例如,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转供电费码状态,分为红、黄、绿三种颜色,分别对应不同的转供电加价幅度。如果查询结果是黄码或红码,用户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。同时,推进具备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实行“一户一表”,减少转供电主体数量。
作为租房者和用电者,应该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,学会判断自己的电费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作为房东和转供电者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收取电费,并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。只有这样,才能实现公平合理的用电环境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